做人得知分寸。
身家千亿的男朋友,开口就要钱,那是找死。
上辈子她混了十二年娱乐圈,太清楚这个道理。
男人给你花钱是情分,不给你花是本分。
伸手要钱的,最后都死得难看。
而且......
陆灵菲眯起眼,看着手机里的财务概况。
明面负债1.5亿。
但她敢打赌,前身败家的数目绝对超过了债务的十倍不止。
否则就身家千亿的男朋友不会给她还?
指不定背地里给她还了多少。
这别墅,这装修,这身上的睡裙,哪一样不要钱?
一个负债累累的人,住着上亿的豪宅,穿着十几万的睡衣,睡着几百上千万的床,说出去谁信?
她跳下床,光脚踩在地毯上,出门找到的衣帽间。
推开门。
然后愣在原地。
"......"
衣帽间比她上辈子的公寓还大。
还分了隔间。
春夏秋冬。
衣服、鞋子、包包、首饰......琳琅满目,跟博物馆似的。
系统适时地跳出来:【宿主,本空间内所有物品,您拥有使用权,没有买卖权。】
陆灵菲冷笑:"我就知道。"
她要是刘明睿,早特么把自己蹬了。
这败家程度,简直令人发指。
随便一个包就是几十上百万,随便一条项链就是几百上千万,甚至上亿。
这里的东西换成现金,能把这衣帽间塞满都有富余的。
她拿起一条钻石项链,对着灯光看了看,璀璨得刺眼。
上辈子她拍了三部女一号,全部片酬加起来,都买不了这一个吊坠。
"刘明睿......"她放下项链,喃喃道,"临死前你说‘喜欢我’,可能是真的。你确实欠我的......不对,是我欠你的。"
她转身离开衣帽间,走之前找了一身最普通的白色家居服换上。
最便宜的一套,六万八。
她已经找不到更便宜的了。
这败家玩意儿,刘明睿居然能忍那么多年!
不是自己的东西,她不碰。
这个规矩从小她就知道,在圈子里该争的她会争,但有些东西她不碰,这个规矩她还会死懂的。
上辈子她穷怕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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