菌肉紧实,切面洁白如玉,一股独特的松木清香扑鼻而来,
那种香味很难形容,
像是把整片松林的精华浓缩在了一朵菌子里,
醇厚,回味悠长。
风凌凌以前在现代的时候,
在高级日料店见过松茸,
小小的一根,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,标价五位数的都有。
而她手里这株,
比她脸还大。
风凌凌深呼吸了一下,强迫自己冷静。
这是兽世。
物产丰富到离谱是正常的。
她继续在松针层里翻找,又挖了七八株,
大的有脸盆那么大,小的也有碗口粗。
每一株都新鲜得像是刚从地里冒出来的,菌肉白嫩,香气扑鼻。
风凌凌把松茸用大叶子包好,塞进背包里,继续往前走。
又走了大约半刻钟,她来到了一片开阔的河谷。
河谷两侧的坡地上,长着一丛丛高大的草本植物,
风凌凌走近了一株,伸手掰下了一根穗轴,剥开外面的苞叶,
金黄色的米粒整整齐齐地排列着,颗颗饱满,
用指甲掐了一下,乳白色的浆汁立刻溢了出来,清甜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。
错不了,
这就是玉米。
而且是,水分充足、甜度极高的嫩玉米。
风凌凌的嘴角翘了起来。
松茸加玉米,
煮汤。
简直是绝配。
松茸的鲜味属于那种极其内敛的鲜,不像鱼肉那样张扬,
而是藏在菌肉深处,需要时间慢慢释放的鲜。
而玉米的甜味恰恰能成为松茸鲜味的载体,
甜能提鲜,这是烹饪的基本原理。
再加上清甜的溪水,用竹筒慢煨,
风凌凌几乎能想象到那锅汤的味道。
她又掰了四五根玉米,连同松茸一起塞进背包里,心满意足地往回走。
走到房子附近的时候,风凌凌看到了两个身影。
长珩和金云。
两人一左一右地蹲在她做饭的灶台旁边,每人手里捧着几枚蛋,
表情殷切得像两只等投喂的小狗。
金云手里是三枚比拳头还大的鸭蛋,蛋壳上还沾着泥巴,
显然是刚从窝里掏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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