件袋里的第二件东西——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,封面上没有任何标记,边角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。我翻开第一页,看到密密麻麻的字迹,是父亲的手笔。
本子里记录的不是日记,是一个计数表。
“2013年7月12日。第七条。对象编号:F-07。记录已归档。”
“2013年8月3日。第八条。对象编号:F-08。记录已归档。”
“2013年9月15日。第十五条。对象编号:F-15。记录已归档。异常标记:×。”
×。
我翻到记录着F-15的那一页。页面比前面的详细得多,父亲用钢笔密密麻麻地写了好几段话,字迹比前面的记录更加用力,有些地方甚至把纸划破了。
“F-15,顾北辰在监狱内进行的第十五次非法心理实验。对象编号C-09,原因为经济纠纷入狱,刑期七年,性格特征:易怒、多疑、具有轻度暴力倾向。顾北辰利用‘心理咨询’名义,对该对象进行了为期六个月的系统暗示训练,成功诱导其在出狱后对当年的举报人实施报复行为。举报人重伤,C-09再次入狱。顾北辰将此案记录为‘实验成功’。”
我继续往下翻。后面每一页都记录了一个被顾北辰操纵的案例——有的成功,有的失败,有的留下了永久性的心理创伤,有的直接在实验过程中精神崩溃。
这些实验全部发生在监狱内部,全部披着“心理评估”和“矫正治疗”的外衣,全部有省监狱的公章背书。而负责盖章的人,是赵刚。
我合上笔记本,指尖按在黑色封面上,用力到指节发白。桌面上的照片里,父亲和年轻顾北辰并排站着,一个坐着,一个站着,像是某种不对等的契约关系。
我深吸一口气,把手伸进文件袋,掏出了最后一件东西。
是一封信。
信封是普通的牛皮纸信封,没有邮票,没有地址,只有信封中央用钢笔写着三个字——“给小逸”。
我拆开信封,抽出里面的信纸。信纸是普通的横格纸,边缘有些卷曲,被折成了三折。我展开信纸,父亲的字迹出现在眼前。比前几年更抖了,有些笔画甚至出现了分叉,但仍然工整得一丝不苟。
“小逸:
如果你读到这封信,说明你已经找到了保险柜。我猜,你一定也找到了U盘,听了我那段话。
U盘里我说了一些话,但那不是全部。有些话,我没办法对着录音说出口,只能写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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