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白色。
但银渐层看着一点儿不妨碍他的脸,甚至更加的相得益彰。
“沈娘子,你未免言过其实了吧,这么好的条件,他愿意入赘?”
崔千金挑眉不信,她对自己的未来夫婿宋砚还算满意。
砚哥哥读书有天赋,也很用功,将来必能登上青云梯。
再者,砚哥哥长得斯文俊秀,谈吐文雅,待她温柔体贴。
是她接触到最优秀的男人,唯一的不足,便是未来婆婆过于粗俗谄媚。
崔千金也不是那种追求极致完美的人,瑕不掩瑜,婆婆差点,不妨碍到砚哥哥就行。
“信不信由你,到时候来喝喜酒,你就会知道,我家夫婿确实出众。”
昭昭信誓旦旦道,因为心情好,也就不介意崔千金明显的质疑。
“好吧,我到时候必定来喝喜酒,将我的未婚夫也带过来。”
崔千金答应的爽快,甚至还起了几分攀比之心,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大多都有这种心理。
即使崔千金自视甚高,但也不否认,她仗得是爹爹的势,论容貌能力,沈昭昭确实比她强。
“好啊,欢迎。”
昭昭亲自送崔千金离开,还卖出去两盒玫瑰香膏,纯赚十两白银。
崔千金这姑娘性子稍微骄矜了点,但出手大方,买东西不吝啬。
这也是昭昭喜欢与她往来的原因,有这么一个主顾,她能赚很多。
至于崔县令是不是贪官,崔千金是否将她当朋友,昭昭不在乎,没贪她的银子就行。
齐旻是晚食前回来的,回来时风尘仆仆,昭昭吩咐准备热茶。
“冷不冷?先喝杯热茶暖身子。”
昭昭语气关切,将热茶递到齐旻手边,生怕他给冻着。
夫婿如果身体不保养,以后夫妻生活不幸福就不太妙了。
齐旻接过杯子暖了暖手,笑看着昭昭,“不冷,你离开前开的药,我一直都在喝,这些年很少犯寒疾,身子好多了。”
昭昭稍微放了心,对齐旻说了婚期的事,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
齐旻只觉得太晚了,忍不住建议:“要不三天之后吧。”
昭昭翻了个白眼,无语道:“这也太匆促了,还是按照我定的时间来办婚宴。
我特意找了算命先生算的好日子,宜婚嫁的黄道吉日。”
齐旻还想继续争取,却听昭昭继续说:“你的脸色太白了,身体还是养的不太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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