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采生折割,便是拐来活人,用刀斧药石强行改变其形体,将其变作畸形的怪物,再驱使其乞讨卖艺,替人敛财。
说来也怪,便是这等丧天良的勾当,竟也分作三六九等。
下者,便是剜眼拔舌,折人手足。
将那好端端的孩儿,剜去一双眸子,拔了口中舌根,便成了只知哀啼的盲哑乞儿。
或生生拗断腿骨,任其错长,跪爬于地。
此等手法粗劣,只为求路人一恻隐。
中者,已精于切割。
用利刃断人四肢,再以药线缝合,塞入瓮中,养作“瓮人”。
或将下身剁去,填于“酒胡子”之中,名曰“不倒翁”。
更有那恶极的,削去鼻耳,刖去手足,剜去双目,灌以哑药,唤作“人彘”。
上者,手段则已近乎妖邪。
剥下活熊鲜狗之皮,趁血热缝于孩童身上,再辅以秘药,待皮肉相连,毛发生出,便成了街头牵卖的“人熊”“狗孩”。
更有甚者,将人全身骨头用铁锤细细敲碎,养在缸中,任其长成无骨软瘫之状,蜿蜒匍匐,如蛇似蚓,谓之“人蛇”。
这般造出来的怪物,已不似人身,只为博看客骇异,多掷几文钱。
而被采折的人,十个里头活不下来三个,侥幸活下来的,也活不过三十岁。
总而言之,此等恶行,罪孽深重,比杀人更甚。
大朔对此也量刑极重,一经查实,主犯从犯一概凌迟,便是其妻儿老小,虽不知情亦要被流二千里。
可即便是如此重典,也总有亡命之徒铤而走险。
因为这里头的利实在太厚了。
只消每日往地上倒几瓢泔水,那些孩子便得替主人家挣回一整天的好酒好肉。
几乎算作是无本的买卖。
……
……
沈回慢慢呷着茶,眼睛却始终没离开过那几顶灰帐篷。
茶摊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干瘦老头,背微微佝偻,正拿一块抹布在旁边的空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擦着。
摊子上生意清淡,除了沈回之外,只有一个打盹的老汉趴在角落里,睡得正香。
沈回将茶碗搁下,屈指在桌上叩了两声,叫过茶摊老板。
“老丈,有花生没?”
他说着从袖中摸出一枚银角子,搁在桌上。
老板目光在那枚银角子上停了停,伸手拿起来掂了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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