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天傍晚,郑耀先难得没有加班。
他把桌上的文件锁进抽屉。站起来,伸了个懒腰,扭了扭脖子。左臂的旧伤已经不怎么疼了,但天阴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点酸。
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碰见赵简之。
“六哥。走了?”
“嗯,今天早点收工。”郑耀先想了想,“叫上孝安和沈越。咱们几个去喝两杯。”
赵简之眼睛一亮。“好嘞!我这就去叫!”
他屁股着火似的蹿出去了。
一刻钟后,四个人走出了上海站的大门。
弄堂深处,有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馆子。老板姓周,福建人。做了一手好菜,但不喜欢抛头露面。馆子就开在自家堂屋里,摆了四张桌子,没有菜单。老板做什么你吃什么。
这地方是赵简之发现的。他说老周的醉虾能把人的舌头鲜掉。
四个人进去的时候,馆子里只有一桌客人。两个穿长衫的中年人在喝绍兴黄酒。看见他们进来。抬头瞅了一眼,又低头继续喝。
“老周!来一壶黄酒!醉虾!腌笃鲜!再来一碟花生米!”赵简之扯着嗓子喊。
老周从后厨探出半个头,“晓得了,坐。”
四个人围着一张方桌坐下。桌上铺着一块洗得发白的蓝花布。桌角摆着一盏油灯,火苗在穿堂风里晃了晃。
酒上来了,黄酒,温的,用锡壶装着。倒在粗瓷碗里,琥珀色,闻着有一股甜丝丝的粮食香。
赵简之端起碗,“六哥,敬你。”
“别整这些虚的。”郑耀先端起碗跟他碰了一下。“喝吧。”
四个人一口闷了。
醉虾上来了,活虾用黄酒泡的。晶莹剔透,虾身子还在微微抽动。赵简之夹起一只,连壳带肉嚼了。
“嗯!绝了!这虾,放在大马路上的西餐厅卖。一只能卖一块大洋。”
宋孝安用筷子夹了一只,仔细剥了壳,吃得斯斯文文。
沈越也夹了一只,没说话。埋头吃。
郑耀先看着面前这三个人。忽然觉得心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东西在慢慢漫上来,
不是沉重,更像是温热的。
这三个人,是他在特务处最信任的人。赵简之从第一天就跟着他。沈越在北平跟他出过生入过死。宋孝安是最早的班底,
但他们不知道的是,他们跟着的这个六哥。是一个随时可能把他们拖进万劫不复的人。
他把这个念头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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