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是深入调查郑国宾的人际关系,重点排查其供货商、客户、债务关系人,尤其是案发前与其联系的陌生号码持有人,排查是否存在矛盾纠纷、利益冲突;二是对郑国宾的城郊仓库及周边区域进行细致勘查,扩大勘查范围,提取更多痕迹物证,与现场勘查提取的线索进行比对;三是追踪郑国宾失踪当天的行车轨迹,调取沿途监控录像,排查其是否与可疑人员、车辆接触;四是结合之前锁定的作案人员画像、SUV车辆信息,排查与郑国宾存在关联的人员,是否有符合画像特征的人;五是继续打捞河道,寻找作案刀具,同时围绕郑国宾的社会关系,排查作案刀具的来源。”
小杨补充道:“我们技术队会立刻前往郑国宾的城郊仓库,进行全面勘查,重点提取地面、货物上的痕迹物证,比对现场提取的足迹、纤维、金属残留等,同时对仓库周边的道路、植被进行排查,寻找作案人员遗留的痕迹。”小孙也说道:“我们会结合仓库位置,调整监控排查范围,追踪黑色SUV是否在仓库及周边区域出现过,与郑国宾的行车轨迹进行比对。”
会议结束后,各组迅速行动,围绕郑国宾展开新一轮的排查工作。小周则带领组员,重点调查郑国宾的债务关系和案发前联系的陌生号码。通过银行流水核查发现,郑国宾近期欠了三名供货商共计50余万元货款,其中一名供货商李建国多次向其催债,双方曾发生过争执。同时,技术队通过通讯技术手段,确定了案发前与郑国宾联系的陌生号码持有人为赵磊,无固定职业,曾因盗窃被判过刑,与李建国存在亲戚关系。
小周立刻带领组员前往李建国和赵磊的居住地进行排查。李建国表示,他确实多次向郑国宾催债,双方也发生过争执,但案发时段他正在家中睡觉,有家人作证,同时提供了不在场证明。赵磊则表示,案发前与郑国宾联系是受李建国委托,催要货款,并未见过郑国宾本人,案发时段也无明确不在场证明。小周采集了李建国和赵磊的DNA样本,送往实验室与现场提取的男性作案人员DNA分型进行比对,同时调取了两人的活动轨迹和车辆信息,排查是否与黑色SUV有关联。
与此同时,小杨和小孙带领技术队对郑国宾的城郊仓库进行了细致勘查。仓库内地面覆盖着一层薄灰,提取到多枚足迹,其中一枚足迹与现场浅滩发现的男性菱形格纹胶底鞋足迹纹路一致,尺寸均为43码;仓库角落提取的黑色棉质纤维,经初步检验,与现场提取的男性作案人员衣物纤维成分完全一致;在仓库门口的地面上,发现了少量暗红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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