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堂之上,因接连的大捷而一片沸腾。
内阁值房内,官员们步履匆匆,公文往来如织。
内阁正与大都督府会商,牵头核对伐倭、平蒙两大战事的战果明细,斩获、缴械、城池收复、疆土接管,事无巨细,一一厘清;将士伤亡、物资损耗、军械折损,亦需逐项核算,以为抚恤封赏之凭。
大都督府亦遣有司官员前往天津港接管被俘的倭国伪皇、德川逆贼及其家属,清点从倭国缴获的金银、物资、典籍,统筹调度后续战俘押运、疆土接管及前线将士的抚恤、封赏事宜。
不过值得一提的是,随着大明新军逐步成型、火器全面普及,往日明军沿用已久的“人头计数”军功制,已然不再适配如今的军队发展。
自洪武以来,明军军功皆以“人头计数”,士卒斩敌一首,即记一功;积功可升官、得银、授田。
这套法子,冷兵器时代倒也使得:两军对垒,短兵相接,斩得敌首,便是实打实的战功。
可如今大明军队列阵而战,多为火枪齐射、火炮轰击,一轮排枪过去,敌兵倒下一片,究竟是谁打中的?根本无从分辨。
若强令士卒弃了阵列去追人头,不但阵形必乱,反易遭敌突袭,与火器新军“列阵齐射、协同作战”之法全然背道而驰,得不偿失。
更不必说旧制积弊之深,早已病入膏肓:
有士卒为冒领军功,私割百姓、难民首级充数,良善之人无辜罹难;
有军官克扣部下军功,将士卒斩获据为己有,有功者不得赏,无功者反升迁;
更有甚者,战时不思杀敌,专司捡拾人头,贻误战机,久则寒了将士之心。
除此之外,旧制唯重“斩敌”,轻忽“守御”。
士卒坚守城池、击退来敌,虽无斩敌人头,却有保境安民、阻敌深入、守护后方的大功,理应受赏;
如今新军改制,兵种繁多,除了直接杀敌的战兵外,辅兵、炮兵、医护兵等,各司其职,协同制胜。若仍拘泥“斩首”一途,岂非令忠勇之士含冤,巧伪之徒得利?
不然长此以往,谁还肯守城?谁还愿当炮兵、医护、辎重?人人只想着冲出去抢人头,这仗还怎么打?
针对此弊,大都督府早在新军改制之初便已着手厘定新规。
将军功明确划分为团体功与个人功两大类别:
团体功者,以师、营、连、队为单位核定。破阵在先、斩敌众多、坚守不退、缴获丰厚——凡此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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