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这个人之所以能一眼喊出顾煜的名字,其实也是因为他站在言昭身边。
要是单独看顾煜,隔了这么多年,又换了模样,未必有人敢认。
现在队里早就传开了。
说言昭跑去京市了,是去找顾煜。
当初她走的时候没闹出什么动静,可后面零零碎碎的消息却一直没断过,有人说她投奔男人去了,也有人说她运气好,攀上了大学生。
言昭没多说什么,直接从兜里掏出一块钱,拉着顾煜上了牛车。
其实坐一趟两毛就行,只不过现在她没零头。
周围的人看言昭一块钱掏得这么干脆,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有人低声咂了下嘴。
去京市一趟,就是不一样了。
也有人目光在言昭身上转了一圈,又落到顾煜脸上,心里各自盘算着。
牛车晃晃悠悠,从镇子往队里走。
一路上,坐在旁边的人都忍不住往言昭这边凑,问题一个接一个,像是攒了很久似的。
“京市到底咋样啊?”
“是不是到处都是楼?”
“有钱人是很多?”
这些人里,最多也就来过镇上,省城都没去过,更别说京市了。
言昭被问得有点好笑,也不端着,语气很随意地说京市其实跟省城差不多,大家都是两个眼睛一张嘴巴,也要吃饭睡觉,就是穿得比咱们好点,看着体面些。
有人听了不太信,目光却已经落在她身上那身衣服上,忍不住问:“那你身上这身,也是京市买的?”
言昭被这么一问,脸颊微微热了一下,下意识侧头看了顾煜一眼,才小声说:“嗯……顾煜给我买的。”
这话一出,牛车上顿时热闹起来。
有人啧了一声,有人笑着打趣:“哎哟,那你可真是好命。”
“现在的男人不一样了,会念书,会赚钱,还知道给媳妇买衣裳。”
这些话落在耳朵里,半是羡慕,半是感慨。
等到牛车刚进队里,声音一下子就杂了起来。
有人看到言昭身边的顾煜,在知道是顾煜,而且看到两人穿的新衣服后。
他们压着嗓子说话,偏偏让人听得清清楚楚——
捡来的童养媳,男人倒是出息了,成了京市的大学生,这命怎么就这么好。
话里全是酸味,羡慕里掺着嫉妒,落在耳朵里刺得慌。
而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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