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次想起沈砚辞。
想起那个雪天,他在奶茶店门口等她三个小时,手里的烤红薯冒着热气,冻得鼻尖通红却笑得灿烂;想起那个寒夜,他们挤在没有暖气的出租屋里,他把她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,掌心滚烫得像是要灼伤她的皮肤;想起那个办公室,他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,眼神冷漠得像冰,一字一句地说“我从来没爱过你”,眼底却藏着她那时候看不懂的挣扎与痛苦。
五年了。
她从二十二岁的青涩少女,长成了二十七岁的成熟女人。这五年里,她无数次在梦里和沈砚辞重逢。梦里的他,有时还是那个温柔的少年,笑着对她说“寻雪,等我功成名就,就娶你”;有时却是那个冷漠的总裁,看着她的眼神,像看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。每次梦醒,枕边都是湿的,可醒来后,她只会擦干眼泪,更拼命地工作,更细心地照顾弟弟。
她告诉自己,那些过往,都已经过去了。沈砚辞现在是京圈炙手可热的太子爷,沈氏集团说一不二的掌权人,前段时间,北城的大街小巷都挂满了他和苏晚璃的订婚广告,红底烫金的大字刺得她眼睛生疼——“沈氏集团总裁沈砚辞与苏氏千金苏晚璃,佳偶天成,下月订婚”。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,这样的字眼,像针一样扎进她的心里,扎得久了,也就麻木了。
所以,三天前,她点了头,答应了陆知珩。
“在想什么?”陆知珩的声音将她从翻涌的思绪里拉回现实,他伸手,轻轻握住她攥着保温桶的手,替她分担了些许重量,指尖的温度透过桶身传过来,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。
温寻雪摇摇头,嘴角牵起一抹浅淡的笑,只是那笑容里带着几分疏离:“没什么,在想星宇今天有没有乖乖喝药,有没有闹着要出院。”
陆知珩伸手,揉了揉她的头发,动作自然又亲昵,眼底满是温柔:“放心吧,我早上来的时候,他还跟我炫耀,说姐姐熬的汤是世界上最好喝的,比医院的营养餐强一百倍。”
温寻雪弯了弯唇角,眼底的阴霾散去了几分,眉眼间终于有了一丝鲜活的气息。
两人并肩走进住院部大楼,消毒水的味道扑面而来,混杂着一丝药香,让温寻雪下意识地蹙了蹙眉。她熟门熟路地朝着电梯走去,脚步不疾不徐,陆知珩拎着保温桶,跟在她身边,目光落在她的侧脸上,眼底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。
他也无数次想过,和沈砚辞重逢的场景。
五年前,他看着沈砚辞亲手推开温寻雪,看着那个小姑娘哭着跑出沈氏集团的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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