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抢。”我吐出一个字,这个字吐出来,我自己都觉得陌生。
“附近有几个村子,还有富户。我们去抢粮,抢药,抢衣服。”
“大小姐!”沈莺儿惊呼一声,捂住了嘴,“那我们是强盗吗?”
“是。”我看着她,眼神没丝毫动摇,“在这乱世里,不做强盗,就做死人。你们选吧。”
没人说话。大家都看着我,眼里有恐惧,也有那种对活下去的渴望。
“想走的,现在就可以走。”我指着营门,“我不拦着。”
没人动。
“好。”我点点头,“既然不走,就听我的。今晚行动。只抢粮,不伤人。要是有人反抗,打晕,别杀人。我不想背上滥杀无辜的罪名,脏了咱们高鸡泊的名声。”
“是!”
三百残兵,发出了整齐的回应。那声音,不像人声,更像是一群饿狼的嚎叫。
那一刻,我感觉自己真变了。我不再是那个高鸡泊的大小姐,也不是什么清河郡主。我是这群饿狼的头领。
当天夜里,月黑风高。
我们袭击了一个地主庄园。那是个大庄子,围墙高得吓人,还有家丁拿着棍棒把守。
但我不在乎。我带着人,像疯子一样冲了进去。断骨刀砍断了大门,也砍断了那些家丁手里的木棍。我冲进粮仓,看着满仓的粮食,眼睛都红了。
“搬!”我大喊。
弟兄们像疯了一样,背着粮食,扛着布匹,冲出了庄子。那个地主是个胖子,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,鼻涕眼泪糊了一脸,求我们不要杀他。
我看着他,心里没一丝怜悯。
“记住,”我对他说,“这只是开始。以后,我们会经常来。”
说完,我一刀背把他拍晕了。
回到营地,看着弟兄们狼吞虎咽地吃着抢来的粮食,那贪婪的样子,我这心里却像堵了块石头。
“大小姐,”沈莺儿走过来,递给我一块干粮,那是刚蒸出来的白面馒头,还冒着热气,“你也吃点吧。”
我接过干粮,拿在手里,却怎么也吃不下去。
“莺儿,”我看着她,“你说,我们这么做,对吗?”
沈莺儿沉默了许久,才低声道:“大小姐,乱世里,没有对错,只有生死。”
生死。
是啊,只有生死。
为了活下去,我们可以做任何事。哪怕是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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